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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3-22 11:08:10 作者: 华体会国际登录 查看次数: 1 次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2020年末股本总数1,329,025,06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5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9,109,303.22元。本年净利润结余作为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拥有重庆市主城区嘉陵江石门大桥、嘉陵江嘉华大桥,以及长寿区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长寿湖旅游高速”,2020年5月31日长寿区人民政府完成对该高速公路的回购)的特许经营权。自2002年7月1日起,在重庆市主城区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辆均按有关标准一次性缴纳路桥通行年费。重庆市政府于2002年6月15日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关于“三桥”委托收费的协议》。2004年9月17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与公司签订了《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BOT模式投资建设协议书》,因此,公司的桥梁收费按协议书的约定,定期向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收取;2008年12月11日,经长寿区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寿交基司”)与公司签订了《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公路工程BOT模式投资建设协议书》,长寿湖旅游高速的收费也按协议约定向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

  公司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但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且公司没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通常公司是以独立或者联合其他有特色的公司做工程总承包,即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由于传统工程项目施工业务利润率较低,为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拟发展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业务,以项目投资业务拉动工程项目施工业务的策略,使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利润结构由单一的以施工业务利润变为投资收益和施工收益并举。

  工程总承包的收入:大致上可以分为施工前期收到业主支付的预付款,施工进行中按照完工进度获得施工款项,保修期结束收到施工项目尾款。

  投融资类项目的收入:无运营的投融资类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至业主方,由业主方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向公司或设立的项目公司按约定支付;有运营的投融资类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公司或设立的项目公司在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中运营该项目,获取运营收入,自负盈亏,至项目特许经营期限结束后,无偿移交至业主方。

  代建费收入:公司利用自身施工管理优势,与业主方就施工项目达成代理管理协议,公司按约定收取代理管理费。

  2020年1―12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8,907亿元,比上年增长2.9%。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比上年增长0.9%,其中,铁路运输业投资下降2.2%,1―11月份增长2.0%;道路运输业投资提高1.8%,增速回落0.4个百分点;水利管理业投资提高4.5%,增速提高1.4个百分点;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下降1.4%,降幅收窄0.4个百分点。从数据中能够准确的看出,在新冠疫情以及复杂的国际局势背景下,固定资产投资受到一定影响,建筑行业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市场规模增速也有所下降。

  2020年重庆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3.9%,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回升,社会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势良好。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比上年增长9.6%,工业投资提高5.8%,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0%。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如期完成,高铁在建和通车里程达到1,319公里,渝怀二线铁路开通运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400公里;“850+”城市轨道交通成网计划提速实施,通车里程达到370公里、在建里程达到186公里;曾家岩大桥、华岩隧道西延伸段等重点项目建成通车。

  “十四五”时期,重庆市将重点推进十一个方面的工作。包括持续推进城市提升,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以科学规划服务城市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市,坚持以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格局,深化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持续实施高铁建设五年行动方案、“850+”城市轨道交通成网计划,着力构建“米”字型高铁网、多层次轨道交通网、“三环十八射多联线”高速公路网等。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在路网建设方面,将加快南北向通道建设,开工万州至开州南雅、巫溪至巫山大昌等216公里项目,建成合川至长寿等367公里项目。在城市路网中,规划建设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同城化通道,加快两江新区至长寿快速通道和黄桷坪大桥、白市驿隧道等项目建设,建成水土大桥、礼嘉大桥、土主隧道等项目,增强节点交通转换能力和重要路段通行能力。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实施中心城区“道路平整”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道路颠簸破损整治。

  由此可见,在“十四五”时期持续推进城市提升,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市的大背景下,基础设施建设将仍就保持平稳发展,同时具备投融资能力、建设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总实力较强的企业将在市场之间的竞争中更具优势,这将给公司向着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发展目标带来重要机遇。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20年3月、4月,公司已按期足额兑付了14渝路01、14渝路02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

  2019年4月,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出具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公司发行的14渝路01和14渝路02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1年。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发行的14渝路01和14渝路02已全部偿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已终止对其跟踪评级,并宣布其信用评级失效。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路桥收费收入19,811.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84%;实现营业收入20,173.6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64%。盈利29,564.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99%;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总资产63.90亿元,比年初减少1.08%;总负债25.59亿元,比年初减少5.58%;资产负债率40.05%;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38.31亿元,比年初增加2.18%。全年实现净利润2.27亿元,同比减少9.17%。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重庆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第十一节九1之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04《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05《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班子进行贷款额度授权的议案》;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06《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进行短期投资降低财务费用的议案》;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07《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0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二)、(三)、(六)、(七)、(九)、(十二)、(十四)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瑞主持,公司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04《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长期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05《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723.27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29,025,0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109,303.2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我们都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7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预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长期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注1]: 2020年度,签署博腾股份、正川股份、重庆路桥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锋龙股份、永创智能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上市公司川仪股份、博腾股份、万里股份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0年度,签署上市公司北大医药、正川股份、重庆路桥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上市公司北大医药、正川股份、天山生物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20年度,签署元成股份、银亿股份、百隆东方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北大医药、重庆路桥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戴维医疗、恒林股份、圣龙股份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签署戴维医疗、恒林股份、梦百合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复核金字火腿、开山股份2017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0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

  2021年度审计收费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为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8万元)。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该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按68万元执行。

  1、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基于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赞同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按68万元执行,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并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按68万元执行。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在关联方三峡银行、合肥科农行和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产品,单日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合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一)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关联方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科农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单日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合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关联方银行——三峡银行、合肥科农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单日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合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020年度,公司在三峡银行、合肥科农行、民生银行仅开展存款业务,全年单日最高存款余额为:100,814.82万元。

  1、2020年度,三峡银行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全年单日最高存款余额为:85,745.55万元,本公司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161.5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该行的存款余额为85,745.55万元。

  2、2020年度,合肥科农行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全年单日最高存款余额为:15,063.68万元,本公司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9.9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该行的存款余额为15,063.68万元。

  3、2020年度,民生银行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全年单日最高存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本公司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5.6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该行的存款余额为5.60万元。

  5、2020年度,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也不低于银行吸收同期限存款的市场利率。

  2021年度,公司在三峡银行、合肥科农行、民生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均不会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也不会低于银行吸收同期限存款的市场利率。

  2021年度,若公司在三峡银行、合肥科农行、民生银行开展贷款业务,所执行的发放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

  1、三峡银行: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8.996%股权。

  2、合肥科农行: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4.9875%股权、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其9.9998%股权。

  3、民生银行: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4.31%股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总及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自营外汇买卖仅限于办理即期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下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劵;买卖政府债劵、金融债劵;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业务范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在三峡银行、合肥科农行和民生银行办理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

  2、业务限额:单日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合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4、定价依据: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三峡银行、合肥科农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勤勤、吕维、刘影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在三峡银行、合肥科农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公司拟在关联方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产品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正常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及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现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以上修订内容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4、现场会议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传真、电话方式来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会务筹备工作。

  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务必于2021年4月29日13:50前到达会场,13:50以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不再接受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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