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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4-07-21 09:39:00 作者: 华体会国际登录 查看次数: 1 次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和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2.组织制定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策略、新型城市化、建设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城市有机更新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3.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4.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并且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子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工作。

  6.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照明亮化、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指导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工作。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

  7.拟订并指导实施村镇建设管理政策,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和监督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建设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

  8.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价格、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创建工作。监督、指导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9.制定全市工程建设区域标准和工程建设价格计价依据并监督实施,制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建设价格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价格信息。

  10.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12.指导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5.关于节约用水工作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节约用水工作,并具体负责农业节约用水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以及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的农村节约用水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市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16.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方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改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方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方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上的水准。深入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直在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2020年度收入总计47,608.37万元,支出总计47,608.3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26059.03万元,下降35.37%。根本原因是:2020年项目的减少和经费的控制。

  本年收入合计47,044.8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2,59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896.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7,696.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0.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658.73万元,占收入合计1.4%;营收19.5万元,占收入合计0.0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另外的收入3,773.55万元,占收入合计8.02%。

  本年支出合计47,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1.65万元,占24.61%;项目支出35,696.86万元,占75.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19.5万元,占0.0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926.23万元,支出总计42,926.23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23719.68万元,下降35.59%。根本原因是2020年项目的减少和经费的控制;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091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0%,根本原因是经费控制和节约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74.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7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628.12万元,下降23.40%。根本原因是:2020年项目的减少和经费的控制。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74.19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83万元,占0.1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245.53万元,占0.98%;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8.79万元,占1.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2.55万元,占4.61%;卫生健康(类)支出324.08万元,占1.3%;节能环保(类)支出4,353万元,占17.43%;城乡社区(类)支出16,550.36万元,占66.27%;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别的地方(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939.05万元,占7.7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90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4,97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8%,根本原因是项目的追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年中追加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年中追加项目。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根本原因执行到位。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略有结余。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节约开支。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项目的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年初预算为360.95万元,支出决算为37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项目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4.99万元,支出决算为5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离退休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7.1万元,支出决算为56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8.55万元,支出决算为28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7.84万元,支出决算为12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离退休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年中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伍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伍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年中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人员的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3.89万元,支出决算为6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7.1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人员变动。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根本原因执行到位。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年中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58.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年中项目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25.01万元,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年中项目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406.6万元,支出决算为32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年中项目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20.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9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年中项目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35.93万元,支出决算为38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年中项目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95.37万元,支出决算为528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按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核减预算且经费控制。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4552.31万元,支出决算为421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经费控制。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77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年中追加相关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55万元,支出决算为22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上年结转及经费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94.52万元,支出决算为9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经费结余。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根本原因是保障到位。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41万元,支出决算为1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经费控制。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59.24万元,支出决算为77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1.7万元,支出决算为80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经费增加.

  人员经费8,970.65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18.3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52.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89%。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384.89万元,下降44.48%。根本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减少。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52.0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7,952.04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249.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8%,根本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277.25万元,支出决算为723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04.5万元,支出决算为49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对应的收入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4498万元,支出决算为242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备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为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对应的收入减少。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8.69万元,支出决算为66.37万元,完成预算的67.25%,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合理的安排,严控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2.52万元,下降100%,根本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94万元,占93.33%,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38.05万元,增长159.27%,根本原因是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报废车辆更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占6.67%,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1.59万元,增长55.99%,根本原因是合理的接待范围内浮动。详细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8.19万元,支出决算为61.94万元,完成预算的70.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经费控制与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39.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14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97.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经费节约。大多数都用在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8.23万元,支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47.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严控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大多数都用在保留车辆的单位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42.19%。大多数都用在接待保留车辆的单位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9团组,累计411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交流访问等。接待49团组,411人次。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14.33万元,支出决算为53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统计口径的区别;比2019年度增加33万元,增长6.6%,根本原因是正常浮动。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9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3.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89.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2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51.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7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方面技术用车69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方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2个,二级项目192个,共涉及资金1745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江北市政设施日常维护等3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336.9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第一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第一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项目分别委托“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去看,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第一批历史建筑物测绘建档项目综合评分为97.39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市区公园海绵化改造工程(二期)及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区公园海绵化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7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1.14万元,执行数为282.52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凤凰山公园、青春公园、五一公园、人民广场等四个公园按水弹性城市要求改造,改造总面积约18620平方米;二是达到国标或行业内相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三是项目的实施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为市民提供一个舒适的休闲环境;四是项目的实施能够维持长期的改善环境的功能,维持长效的城市园林景观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节点苗木长势不佳,由于人流量大踩踏现象严重;二是草坪杂草较多,后期管理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并设置护栏;二是要求实施工程单位加强养护管理,及时进行草坪杂草拔除工作。

  为了响应全国水弹性城市的号召,根据《浙江省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建议》( 浙政办发〔2016〕98号)文件精神,需对人民广场、凤凰山公园、青春公园、五一公园进行海绵城市改造。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尽可能的防止和减少城市内涝的需要,有利于水资源的重复再利用,维持ECO循环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的需要。本项目总投资额为681.78万元(金发改审批[2020]11号),于2020年5月18日开工,2020年7月15日竣工。

  对凤凰山公园、青春公园、五一公园、人民广场等四个公园按水弹性城市要求改造,改造总面积约18620平方米

  是否有起到拉动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等市场,对社会经济的起到拉动用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0万元,执行数为459.47万元,完成预算的85.0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截至2020年底20个小区已进场施工,涉及用户3462户;二是通过改造实现水质有保障,水价更公平,水压更稳定,安防更到位,维保更长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数较多,实际投入资金难以精确掌握;二是2019年完工项目结算审计进程较慢,未能予以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项目实施计划,尽量准确掌握当年计划开工项目数量和预估成本;二是紧跟已完工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按照结算审计进度编排预算计划。

  2020-2022年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市区140个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小区的改造任务,涉及用户42000余户,服务人口约145000人;通过改造事水质有保障,水价更公平,水压更稳定,安防更到位,维保更长效。三年预计共补助市级财政资金9000万元,2020年度计划完成540万元资金补助。

  截至2020年底20个小区已进场施工,涉及用户3462户,改造费用共计2805.45万元,根据《金华市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细则》市财政承担918.9万元,可补助50%预付款459.45万元。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目前尚未收到财政部门对我局本级工程全流程审批管理系统项目及下属环卫中心项目的评价结果。

  对“第一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项目分别委托“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去看,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第一批历史建筑物测绘建档项目综合评分为97.39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营收”、“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接着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接着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学习管理机关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指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合乎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指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测考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研究拟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建筑业方面的支出。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46.额外支出(类)额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件12.2020年度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决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13.2020年度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决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28.2020年度金华市城市有机更新和房屋征收指导中心决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29.2020年度金华市城市有机更新和房屋征收指导中心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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